“银雨”专利维权再显成果
发布时间:2005-11-4 14:13:01 来源:neo-neon真明丽集团有限公司/鹤山市银雨照明有限公司 [大 中 小] 访问:5006次
金秋十月,是收获的季节,2005年10月18日——23日的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更是为包括贵、我司在内的灯饰生产厂家、经销商家等提供了绝好的商机。然而却出现了不和谐音——那就是参展产品涉嫌侵权现象的存在。
在2005年10月18日——23日的中国·古镇国际灯饰博览会上,10月18日下午,我司工作人员发现中山古镇天波电子灯饰厂(业主为杨华仁)参展的产品侵犯了我司专利。该参展商展位号为3H035、036,涉嫌侵权产品其名为一种柔性管灯,所侵犯的我司专利专利号为“200420046325.5”、名称为“一种具有霓虹灯效果的柔性管灯”。经过周密的准备(专利权证书等资料)后,我司工作人员于19日迅速向中山市知识产权局设立在博览会的投诉站进行了专利维权投诉。投诉站的工作人员也很重视,进行初步审查后即前往中山古镇天波电子灯饰厂参展展位调查处理。经过投诉站工作人员的交涉,该厂答应在次日即20日开馆之前即撤除所有涉嫌侵权产品。10月20日开馆,该厂果然撤除了参展的所有侵权产品,我司的维权行为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其实对“一种具有霓虹灯效果的柔性管灯”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只是该厂侵权行为的冰山一角。该厂多年来屡次侵犯我司知识产权,其中包括著作权侵权和专利侵权:著作权侵权除了已经结案的(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号案件(已进入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外,尚有一起已进入诉讼程序;而专利侵权行为,除了博览会上被投诉的涉嫌侵犯我司“一种具有霓虹灯效果的柔性管灯”专利外,尚有涉嫌侵犯我司“改进结构的美耐灯灯体”专利、“带交流变直流转换器的LED灯串”专利(该案也已进入诉讼程序)。该厂的侵权行为,在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日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制环境日臻完善的前提下,在包括我司在内的知识产权权利人维权意识、维权行为和维权措施日益加强的背景下,终归不会长远,也必将会付出其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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